照顧者詞彙表。 · 法律與行政

參考資料

監護權

又稱: conservatorship · 監管權

由法院命令的安排,法官指定一人代為一位被法律認定無行為能力的成人做決定。需要正式的法律程序,費用高達數千美元,並會剝奪病患重要的權利。通常只有在 POA/醫療代理人未及時設立、又必須做出決定時才會走這條路。

實際含義

監護權(在加州及其他一些州稱為「conservatorship」)是一種由法院監督的關係,由法官宣告某位成人在法律上無行為能力,並指定一人——通常是家屬,有時是專業受託人——代其做決定。整個程序包括提出聲請、向被指控為無行為能力者送達文件、法院裁定的醫學鑑定,有時還會替病患指派法院律師、開庭,以及裁定。費用通常為 $3,000 至 $15,000 美元以上,並需 2 到 6 個月。指派之後,監護人每年要向法院提交財產帳目與報告。

監護權具有侵入性:病患失去管理自己金錢的法律權利、簽訂契約的權利、拒絕醫療的權利、選擇居住地的權利,往往也失去投票權。一旦核准,就很難撤銷——即使病患恢復行為能力。某些州已推出「支持式決策」的替代方案,可以保留更多權利,但可用性各地差異很大。

家庭走到監護權法庭,原因都是同一個:父母在簽署持久授權書與醫療代理人之前就已喪失行為能力。每位長者法律律師持續不斷的提醒就是:「趁您還可以的時候,現在就把 POA 文件包做好,這樣您的家人就永遠不必聲請監護權。」花在 POA 文件包上的 $500 到 $1,500 美元,往往是一個家庭最具關鍵性的法律支出——以它「避免了什麼」來衡量。

您會在何時聽到

當一位父母在未簽署持久授權書之前就喪失行為能力時,這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。這也是長者法律律師會敦促家庭儘早設立 POA 的原因——監護權是個遠為棘手、昂貴且具侵入性的替代方案。

這是否等同於……?

家庭經常將以下術語與監護權混淆。

監護權和授權書(POA)是一回事嗎?

POA 是病患在仍有行為能力時、事先簽署的契約。監護權則是在病患失去能力之後,由法院強加的命令。POA 是自願的、便宜的、快速的,也不需上法院。監護權對病患而言是非自願的、昂貴的、緩慢的,並且受法院監督。

監護權和醫療代理人是一回事嗎?

醫療代理人是病患在失去能力之前所選擇的醫療決策者。人身監護權(監護權中涉及醫療決定的那一半)是在能力喪失之後由法院指派。代理人的方式侵入性低得多——而且能避免走到人身監護權那一步。

相關術語

在照護中何時會遇到

在我們的疾病頁面中